close

  澳大利亞“澳洲網”近期刊文說,澳大利亞聯邦律政部長GEORGE BRANDIS提出,要修改已經執行了20年的反種族歧視法案Section 18C和Section 18D,因為他被小部分保守人士的游說打動了。而如果反響絕大多數是反對聲音,政府可能就不會堅持修改,更不用指望國會通過了。文章呼籲,華人也要利用自己的權利,發出反對聲音,越多越有希望!(3月31日新華網)
  身為聯邦律政部長,BRANDIS竟然說出“每個人都可以持種族歧視偏見的權力”這種官場雷語,真是讓人大跌眼鏡。更何況目前澳大利亞相關法律已經有著明文規定,要求種族歧視者不得用行動和言論去“傷害、侮辱、羞辱”他人特別是少數民族群體,而BRANDIS部長竟然要以讓每個人都有“言論自由”的理由對這一規定進行修改,無疑是在開歷史倒車,再次戳到澳大利亞種族歧視的痛處。
  其實,澳大利亞雖然不是一個種族主義觀念盛行的國家,但媒體時不時曝光出來的種族歧視現象卻已經讓我們觸目驚心。曾任職於澳大利亞國防部的華裔陸軍少校李汀,就曾遭到上級軍官帶有極為嚴重種族歧視語言的侮辱;在維州一所中學任教的華人老師,甚至頻頻遭到班上一位7年級女生“亞洲婊子”、“最大的垃圾”等言語的騷擾。以此為縮影,先前一項調查甚至還表明,每7個澳大利亞人中就有一人遭受過基於膚色和身份背景的歧視。
  若究其原因,相關法律欠缺難辭其咎。就以歧視華人為例,歷史上的澳大利亞就曾長期實行歧視華人的政策,其甚至還為此制定了許多法律,如《限制華人移民法案》、《納塔爾法案》、《移民限製法案》等等。久而久之,澳大利亞對華人的歧視已經嚴重到了一個不可思議的程度,影響到憲法的一個重要條款,即拒絕將平等和正當程序寫入憲法。可想而知,沒有了法律的保障,種族歧視當然就會屢禁不止。
  除了法律欠缺外,極端政客在澳大利亞種族歧視頻發中起的作用也不可小覷。實話說,澳大利亞是一個多種族匯聚的國家,當局推行多元化的文化政策,在民族交流融合、民眾和平共處中也確實發揮了一定的作用。然近年來由於一部分極端政客惡意散佈種族仇恨,致使種族歧視的逆流抬頭,亞洲及中東移民的利益受到損害,就連澳大利亞土著人也受到了不公平對待,BRANDIS部長的“雷語”就堪稱一個最好的證明。
  並且,對種族歧視者缺乏有效處置,也是澳大利亞種族歧視愈演愈烈的因素之一。華裔陸軍少校李汀對遭遇到的歧視表示不滿並反抗但反被軍事法庭定罪暫且不說,澳大利亞士兵在網上發表過激言論稱穆斯林是一群“爛布裹頭”的烏合之眾上級軍官卻只是口頭批評,駐阿富汗士兵在社交網站使用涉嫌種族歧視性語言侮辱當地人也只是國防部長道歉了事。對種族歧視如此“寬大”處理,確實問題多多。
  當然,一些少數族裔自身不當作為也是澳大利亞種族歧視頻發的重要誘因。就以中東裔為例,有學者就曾說道,由於其多生活在社會底層,一些中東裔青年沒有機會進入大學,無緣躋身主流社會,遂成為社會閑散人員,四處游逛,惹是生非,2000年悉尼一伙黎巴嫩裔青年甚至做下令人髮指的惡性團夥輪姦案。雖然他們只是一小部分,但卻壞了中東社區乃至整個少數族裔的名聲,引來澳大利亞本地人的極大反感。
  不過有一點很值得我們肯定,就是先前經過華人的鬥爭,澳大利亞當局已經逐步放棄了制憲者歧視華人的理念,華人的地位有了一定的提高。如今BRANDIS雷語一齣,立即招來各界反對,這也從一個側面反映出澳大利亞主流社會對於種族歧視也是持著反對意見的。華人若能與一切反對種族歧視的人們攜起手來反對修改反種族歧視法案,則修改法案就絕難變成現實,否則澳大利亞的種族歧視就將愈演愈烈,陷入不可自拔的怪圈。(楊飛)  (原標題:澳大利亞修改反種族歧視法案是何居心)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ad01addfby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