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 陳松
  近日,本報民情熱線接到鹽亭縣黃甸鎮61歲的王紹東來信,反映其擔任40年氣象觀測員,但相關部門未按法律法規給予其相應待遇。對此,綿陽市信訪局隨即來函說明:鹽亭縣處理信訪突出問題及群體性事件聯席會議辦公室已一次性解決王紹東現金4萬元,用作建立社會養老保險關係。
  王紹東在來信中反映,他於1971年至2010年期間在鹽亭縣黃甸氣象觀測哨負責收集雨情及相關氣象信息,縣氣象局每月付給其7元務工補貼至1992年,隨後每年,根據他上報雨情次數付給100到300元不等的補貼。2010年初,縣氣象局在全縣建立區域氣象自動站,遂人工觀測雨量工作停止。
  王紹東認為,自己“連續40年的勞務關係,在勞動法上,已屬於事實勞務關係”。因此提出訴求:按相關法規進行適當補償;“參照四川省委1999年78號文件解聘鄉鎮臨聘人員按全縣平均工資標準發放24個月退職費。”
  記者向綿陽市信訪局、鹽亭縣瞭解相關情況。綿陽市信訪局隨即來函說明情況。記者通過相關資料看到,在2011年3月報送的“處理意見”中,王紹東主要訴求是“要求相關部門解決養老生活問題”。“結案報告”在化解處置情況中寫道:2011年5月3日,鹽亭縣聯席會議辦公室召集縣信訪局、縣農委、縣人社局、縣大調解中心、縣氣象局、黃甸鎮政府等相關部門領導,對王紹東信訪事項進行協調研究,並形成一致處理意見。一是縣聯席會議辦公室一次性解決王紹東現金4萬元,用作建立社會養老保險關係,退休前續繳保險自行負責;二是養老保險關係的建立,由王紹東與縣人社局自行聯繫。在“信訪人意見”部分,記者見到如下文字:信訪人對處理意見表示滿意。
  記者就此又電話詢問王紹東,他表示,當年已足額得到政府這筆用於購買養老保險的費用。但現在王紹東又有了新訴求:“適當賠償”和“鄉鎮臨聘人員退職費”。
  記者咨詢法律方面的相關人士,得知其後面的兩項訴求沒有法律依據。
  (原標題:40年氣象觀測員能否領退職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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